今年元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一项重要规定。《廉政准则》是在《廉政准则(试行)》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修订的,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标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1997年3月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和改进工作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廉政准则(试行)》有必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中央关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重要方针政策需要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中加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需要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中加以运用;各地在实践中创造的许多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需要进一步提炼上升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普遍性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有新的措施和办法加以解决,等等。《廉政准则》正是适应这样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修订的,它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增强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保持清正廉洁、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