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及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按照省、市、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要求,8-10月在全县范围开展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为目标,按照“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突出重点,靠实责任,完善措施,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逐步增强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重点
1、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整治。一是进一步加大西岔下半川、黑石川、石洞、水阜等蔬菜产地的土壤、水质、空气的监测和整治力度,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无污染。对已认定的16.7万亩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产地,先责令停止生产。同时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监督有关企业积极整改。二是对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者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要进行积极教育,提高认识,改正错误生产习惯,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
2、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一是加大对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营销管理,对全县83家农药经营门点、5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合法、进货验收记录和销售台账是否完整,对违规经营高毒、剧毒农药及禁用、限用农药的企业和个人要从严查处。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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