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重点>的通知》(粤安监〔2011〕47号)精神,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继续开展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严执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使“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建设)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明显减少,我省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全面开展,又要突出重点。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实际,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今年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以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为重点,主要突出以下行为坚决打击和查处:
(一)未经安全生产许可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许可证过期仍然从事生产、经营的,试生产未备案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超出安全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的,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扩建的;
(四)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隐患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五)2011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列为挂牌整治的;
(六)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七)瞒报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
(八)未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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