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小编:在涉外商品交易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许多交易礼节和仪式。
进行商品交易,买卖双方必须订立合同。在此之前,则要进行谈判。同外国客商谈判的中心是出口方提供商品,进口方支付货款。具体内容包括产品质量、数量、包装、价格、支付、交货、保险、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诸方面。若与外商在这些方面达成协议,就可以订立合同。合同一旦订立,就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可随意更改或毁约。
在订立合同过程之中,必须确立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及明确性。合同的合法性主要是订立内容及方式要合法;完整性则是指规定的基本条款必须包括以上一些基本条款,且要在必要时附加条款;明确性是订立合同必须把关键性内容说明,不可有错误、遗漏及歧义之处。
在订立合同时,还要明确品质条款、数量条款、包装条款、价格条款。品质条款包括商品名称、质量、规格、货号、商标、牌号、产地、标准等。品质条款不明,会上人当的。如同一种商品,往往有好多家生产,如不把这点弄清,让人家以次充好就要暗中吃亏。数量条款包括计量单位、标准及数量的机动幅度。在国际上,一般机动幅度为5%一10%左右。包装条款包括包装材料及方式两个方面。价格条款包括单价与总值两项。交货条款包括交货时间、地方及起运方式等。
在订立涉外交易合同时,也需要认真对待保险条款、支付条款、索赔条款、仲裁条款。货物在运送之中是有风险的,不认真填写保险条款,中途发生事故就无法处理。支付条款包括支付工具和方式两大类内容。检验条款包括检验权、机构及时间、地点等。索赔条款是针对违约而言的。仲裁条款指双方发生纠纷由哪个第三方裁决,包括仲裁地点、机构、程序、仲裁费用及效力等。
在上述条款之中,必须熟知其每一项具体内容,如“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明什么自然灾害或社会原因,发生后双方的责任等;商品重量计算要明确是毛重、净重;包装标志的运输标志、附属标志、指示性与警告性标志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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