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本地区(单位)负责外事工作的领导牵头建立一个有专职陪同人员、专业对口业务人员、谈判人员、翻译、保卫和后勤等方面人员组成的接待班子。 2、将洽谈的项目或技术资料、图纸事先译成中文,供有关人员事先消化并全面掌握。 3、外商或外国经济专家来华或回国时,应安排职位相同的人迎送,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抵达后应由负责人出面接见。来、去时,由接待单位负责宴请。 4、在安排好外商或外国经济专家(包括家属)的食、宿、行、工作场所、文娱活动的同时,还应搞好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工作。 5、涉外交往中,不要主动赠送礼品。外国经济专家在华期间结婚、过节、生日等,经组织批准可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赠送适当的纪念品。为做好团结工作,我方人员可同外国经济专家正常往来,建立友谊。 6、有关人员应虚心向外国经济专家学习有关理论知识和管理经验,学习、消化有关技术、资料。 7、涉外人员应不断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接待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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