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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呼礼仪的基本常识

  在人际交往中,选择正确、适当的称呼,反映着自身的教养、对对方尊敬的程度,甚至还体现着双方关系发展所达到的程度和社会的风尚,因此对它不能疏忽大意、随意使用。下面是称呼礼仪的基本常识,一起来学习下吧:

  一、称呼礼仪规范

  在商务活动中,称呼要庄重、正式、规范。一句得体的称呼,既能引起对方的注意,也一下子拉近了双方的距离。依照商务惯例,在商务会面中,最正式的称呼有三种,即应当称呼交往对象的行政职务、技术职称,或是其泛尊称。泛尊称,指的是先生、小姐、夫人、女士一类可以广泛使用的尊称。

  在商务活动中,以对方的行政职务相称,以示身份有别、敬意有佳,是最常见的一种称呼方法。可以仅称职务,如“局长”、“处长”、“经理”、“主管”等;也可以在职务前面加上姓氏,如“李市长”、“张董事长”等。

  对医生、教授、法官、律师以及有博士等有职称和学位的人士,均可单独称“医生”、“教授”、“法官”、“律师”、“博士”等。同时可以加上姓氏,也可加先生。如“李教授”、“法官先生”、“律师先生”、“张博士先生”等。这样可以表示你对他职称的认可和尊敬。

  对于那些初次打交道的,或者既没有具体的职务也没有具体的职称的人,可以直接称呼他们为“先生”、“小姐”或者“夫人”,如果知道他们的姓氏,就最好在这些泛尊称的前面带上对方的姓,如“张先生”、“李小姐”等。

  在使用泛尊称的时候,对于男士,不管多大年纪,都可以称呼对方为“先生”,但是对于女士来说,“夫人”这个称呼可不能乱用的,必须在知道对方已经结婚的前提下才可以用。

  二、称呼礼仪需注意

  第一,初次会面更要注意称呼。初次与人会面或谈业务时,要称呼姓加职务,要一字一字地说得特别清楚,比如:“王总经理,你说得真对.....”如果对方是个副总经理,可删去那个“副”字;但若对方是总经理,不要为了方便把“总”字去掉,而变为经理。(中国人的脸面观...大家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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