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具: 扑克牌,或者筷子,象棋,纸等等任何可以用来抽签以区分杀手与平民的工具。
玩法: 视参加人数多寡而定, 设法官1名,杀手1~n名, 警察1~n名, 剩余均为平民。
法官组织游戏进行。
天黑,所有人闭眼,杀手用眼神等示意杀人。
随后警察睁眼向法官询问一人身份,由法官点头或摇头回答此人是否杀手。
天亮,所有人睁眼。
一人被杀。
开始讨论谁是凶手, 并由所有人投票。
得票最高者被关押,之后不再有投票与发言权,可睁眼旁观游戏。
当好人数量只比杀人多1时,杀手胜利; 如投票投中所有杀手, 好人胜利。
补充: 游戏参与者过多时,可加入一个新的角色叫"Joker"(主要因为抽签的时候,抽到扑克"J"的就是Joker",偶倾向于定义为"天堂使 者"),Joker的作用:如果Joker被杀,可以同时带走一个人。
此玩法适用于游戏参与者过多时。
偶们当时共20人参加,设Maffia 6名,King(警察) 1名,Joker 2名。
第二轮时,一名Joker不幸被杀,但准确地带走了一位Maffia。
进行至中途,King被杀,同时两名杀手被投中。
至剩余10人时,一位大姐召 集所有alive站起来,并把3人堆到一起,宣布此为杀手,全中。
好人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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