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是一种通过语言为自己方争取更多利益的对抗性表达过程。法庭的对抗和双方利益的对立,是辩论存在的条件和空间。尽管辩论制度并不能保证没有冤假错案,但从总体上有助于司法公正。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篇模拟的法庭辩论,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模拟的法庭辩论
一、法庭辩论技巧
辩论是“死马当活马医”的据理力争。
辩论成功的因素:(一致、效率和真诚,是对辩论者的一般理性要求。)
形象:强力、自信(切忌:懦弱胆怯)
着装:衣冠楚楚、简洁大方(切忌:邋遢随便、花枝招展)
语言:温文尔雅、轻柔谦和、语言纯熟(忌:死记硬背、蛮横傲慢、尖酸刻薄)
智力:法律功底、法律思维能力、足智多谋、机敏善辩;
策略:辩论布局恰当合理,凡事不可过度,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策略。
(长时间辩论可使人变得偏执、混乱、罗嗦,甚至语无伦次。法庭的控辩是变幻多端的,应见好即收。)
方法:神情安祥、饶有兴趣、静静倾听;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程序:分析、比较、推断、立论。
结论:证立的正确性,依赖于合理性和结论的可接受性。
二、法庭辩论的规则
(一)无矛盾规则
1、提出任何一个主张均不得自相矛盾
2、只主张自己所相信的东西
3、主张得出的结论应该具有必然性,而不是偶然巧合
4、不使用模糊的语言。不同的言说者不得用不同的意义来做相同的表达。
(二)避免无关陈述的规则
1、已经提出的论述,只有当出现反证时才有必要作进一步的论述。
2、任何想在辩论中就其态度、愿望或需求提出与先前的论述无关的主张,必须应他人要求证立自己的指出无关主张的必要性。
(三)证立和证明责任分配的规则
1、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任何一个言说者必须应他人的请求就其所主张的内容加以证立,除非能举出理由证明自己有权拒绝给出证立。
2、任何人均可以对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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