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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证的技巧

  质证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质证的小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质证的技巧

  一、 听的技巧

  1、聚精会神

  边听、边记,做到不遗漏、不误解。

  2、不被对方情绪性词语所干扰

  3、注意对方的语气、语调、语速等。要善于听音辩调,注意对方的言外之意。

  二、看的技巧

  对法庭上出示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要仔细辨别。辨认,是对该类证据最主要的调查手段。

  三、问的技巧

  出庭前准备发问提纲,在法庭调查时依据庭审调查情况变化,再适当调整。主要审查: ---证人,鉴定人,堪验人的作证资格.

  ---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及堪验结果是否真实. ---证人,鉴定人,堪验人是否在程序上违法.

  ---证人,鉴定人,堪验人的证明是否与案件相关.等等.

  如巳经清楚的问题,不必再质问;比较清楚的但还有些不足的问题,要变换角度发问,以免“重复发问” 之嫌;对根本未涉及的或不够清楚的问题应有计划地发问。

  四、对质的技巧

  1、证据失实的,以所获之实对质。

  2、证据片面的,以全面对质。

  3、证据谬误的,以真理对质。

  4、证据矛盾的,以借言对质。

  五、如何对书证、物证、视听 资料进行质证?

  一般情况下,要求并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出具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的原件或者原物。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出具的证据,判断其:

  ---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以及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掌握原件、原物优先规则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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