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死刑案件的辩护,是律师维护人权的一项崇高使命。那么,律师究竟如何为死刑案件进行辩护呢?下面小编告诉你死刑案件的辩护技巧,一起来看看吧。
充分了解国际社会对待死刑的态度
我们要求刑辩律师了解国际社会对待死刑的态度,并不是指一些专家、学者关于死刑的态度,而主要是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在对待死刑问题上的基本立场。
我们先看看国际组织对待死刑的态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联合国制定的国际人权宪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公约于1 968年12月16日通过,并于1976年6月23日生效。该公约第六条二款规定,在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判处死刑只能是作为对最严重的罪行的惩罚……第四款同时规定,任何被判处死刑的人应有权要求赦免或减刑。对一切判处死刑的案件均得给予大赦、特赦或减刑。公约的上述内容,反映出联合国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对死刑问题的态度:倡导废除死刑,但在尚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应当严格限制死刑,并从程序上给予严格控制。
1984年5月25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又批准了《关于保护面对死刑的人的权利的保护的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可以判处死刑的范围。并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的“最严重的罪行”,界定为“不超出有可能或者其他极其严重的后果的故意犯罪”。
同时,扩大了可以判处死刑但不执行死刑的范围,还对程序、执行等作了具体规定。
1989年12月15日,联合国大会又通过了《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明确指出,“废除死刑有助于提高人的尊严和促进人权的持续发展”,并要求在本议定书缔约国签署范围内,任何人不得被判处死刑。
除此之外,一些区域性组织、非政府组织也有类似举措。如《旨在废除死刑的〈美洲人权公约〉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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