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物丧志”常用来指如果醉心于玩赏某些事物或迷恋于一些的事情,就会丧失积极进取的志气。下面小编为你整理玩物丧志辩论赛反方资料,希望能帮到你。
辩论玩物丧志反方资料
“玩”意味着一定有玩的规则,要玩就必须遵守规则。玩的规则中最大和最重要的(母)规则是人生的(或叫社会的)规则,好比所有法律(下位法)都不得与宪法(上位法)相抵触,所有具体的玩的规则都必须在这个总的规则下进行。
所谓的“玩物丧志”是当事人违反了“玩物”的最大规则——人生规则或叫社会规则。既然违反了规则,所以丧志之人不是玩物而是被物玩。那些沉溺于网络游戏不可自拔的人不是在玩游戏,而是被游戏玩。但“玩物长志”就不同了,我方坚持:玩物本来是长志的——玩物的过程能让人受到启发,增长知识,锻炼思维,这是因为玩的过程符合了基本的人生或社会规则,所以我们同时也看到许多玩物促进身心发展,全面提升个人素质的例子,玩到高级阶段就成了有利于社会或人类的创造发明了!
其中,1、我方立论会精辟阐述人生或社会规则是什么。
2、我方会将志诡为“积极的志”和“消极的志”。对于字典上“玩物丧志”中“志”解释,当然会有所防备。
综上所述:
玩物本来是长志的,丧志是只是因为当事人违反了玩的基本规则,让玩物长志呈现扭曲或叫不正常形态——应该长的“积极的志”变成了“消极的志”——由玩物变成被物玩,但其都不能改变玩物的本来形态,即长志。
一、案例
19世纪德国的大诗人、剧作家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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