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小汽车是一种必然趋势,那么小汽车借车合同签订小汽车借车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汽车借车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车主方: (以下简称甲方)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经车主与租车使用方协商,就汽车有偿使用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期限及押金的交纳
1、年日,月 ,租赁目的地:市元/天(月)。
2、租赁方接收车辆时向车主方预交人民币押金。
3、租赁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250公里,超出部分由车主方按每公里加收超出3小时(含3小时)按半天计算,超出陆小时按全天计算。不够3小时,每超出壹小时收 元。
二、车主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车主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租赁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未经车主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及从事其它有损车主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未按合同中租赁目的地、线路、方向行驶,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2、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证件齐全有效。
三、租赁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租赁车辆租赁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按期如数交纳使用金、抵押金。
2、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
3、租赁方租赁一个月以上的,每月须按时向车主方预付下月使用金,逾期三天未交使用金的视为违约。
4、使用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四、押金条款
1、租赁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车主方关于使用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车主。
2、车主方应于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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