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和谐社会,必须有稳定的社会秩序做保障。而其中大量的社会矛盾运用民间调解的手段,有效地予以排查、调处、化解,对于“保民生、促和谐”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试对年—年一季度区社会矛盾发生的主要情况作一客观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有益于“和谐”的建设。
一、社会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总体情况:
年以来,全区共组织纠纷排查2310次,受理矛盾纠纷4204件,调处4165件,调解成功3960件,调处成功率95。1%。其中,绝大多数纠纷由街道、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并调处;区、街两级大调解中心在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区矛盾纠纷数量较多的有以下几类:邻里纠纷2400余件,占57。1%;婚姻家庭纠纷430余件,占10。2%;环境纠纷370余件,占8。8%;征地拆迁纠纷100余件,占2。4%。
二、社会民间矛盾纠纷主要类型和特点
(一)按季度看,社会民间矛盾受理数和调处数均呈上升趋势,年一季度和年一季度相比,矛盾受理数和调处数均增加了一倍多;但调解成功率也逐季提高。
(二)邻里纠纷类数量居高不下。因为违规改造住房、排污排烟排水等的不当行为,导致邻居通风不畅、采光不足、墙体开裂、上水下溢、污水横流、油烟污染等,另外,空调噪音、房屋漏水等,使相邻权受到侵害而导致此类矛盾纠纷多发。
(三)赡养类家庭纠纷有上升趋势。如年二季度受理调处的子女瞻养老人类家庭纠纷有所突出。主要都是老人没有谨慎处理好自己的财物、房产,过早地把房产转让给子女,或对子女们的资助有失公平,导致子女之间对老人的赡养问题发生纠纷。
(四)因拆迁引起的纠纷应予以重视。因拆迁、拆违工作引起的矛盾涉及面大,矛盾容易激化、闹事、上访率高:小区出新、道路出新需要拆除违章搭建,由于违建由来已久,加上拆违后疏导措施不及时,造成拆除违建类纠纷也有所增多;还有部分居民拆迁后,家庭又出现住房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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