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党联系人: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联系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和经历,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因此,入党联系人对党、对申请入党的同志都负有重要责任。
对申请入党的同志来说,有了入党联系人的指点、帮助,能更客观地认识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克服缺点,达到党员标准,早日加入党的组织。申请入党的同志,要如实地向入党联系人反映自己的情况,真诚地接受联系人的帮助,尊重联系人的意见。
入党联系人可以由入党积极分子自己约请,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党组织指定党员作联系人还要征得本人同意,不能硬性指派。
入党培养联系人工作任务
1、与入党积极分子的首次正式谈话。当党员接到党支部指定其为培养联系人的通知后,要细心准备这次正式谈话。谈话内容主要是党员的理想,奋斗目标,党员的标准、权利、义务,如何努力工作、学习以接受党组织的考验等。
2、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他们进行教育,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3、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4、督促和检查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支部做思想汇报。一般情况下,每个季度汇报一次。书面汇报,经培养联系人阅后交给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口头汇报,由培养联系人写出汇报材料,交给党支部。
5、协助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这样的考察,每季度进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协助党支部和党小组随时考察。
6、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每季度填写一次。填写时,应认真了解和弄清被培养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以及本人政治历史、现实表现等情况,并自觉接受党支部对此表填写情况的督促与检查,以保证填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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