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汽车经营性租赁也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那么对于汽车经营性租赁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经营性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本着“自愿结合,互惠互利,责任明确,安全第一”为原则,甲方将云H 农村客运汽车(洞波至富宁),以租赁的形式给乙方从事客运经营,现双方应有关问题签订如下合同: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自月日起至月年。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准驾证号码: 客运资格证号码: 租赁方式:乙方以承租方式租赁此农村客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从事客运经营。
租赁及交付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金220xx.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在承租期间20xx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4 月 1 日止,所租赁车辆的燃油补贴一律由乙方领取,甲方不得领取。
出租人义务:
1、交付乙方云全完成,已满足农村客运汽车要求,并且由乙方完全检验合格,满意接车为准。
2、该农村客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应缴各项税、车辆保险、年审等由甲方承担,不得在租金外向乙方另行收取费用。
3、车辆保险为指定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承租期间,甲方不得将该农村客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转租或出售给他人,若甲方强行将该农村客运汽车及其配套设施转租或出售,则算甲方违约并将租金全额退还给乙方,还须支付给乙方违约金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该车一切发生在租赁期之前(月日以前)或租赁期结束之后(20xx 年 4 月 1 日之后)的违规运行处罚、运行事故、盗抢事故以及债务,都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6、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农村客运汽车行业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职业道德教育。
承租人义务:
1、依法按约经营该农村客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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