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的规范化管理,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更好地把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根据县委文件精神及财政局“村财乡代管”的实施办法,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于20xx年6月25日成立了石城乡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对所属14个村的村级财务实行了乡级代管。运行4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设置经乡党委研究,报财政局批准,于20xx年6月25日成立了石城乡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中心人员全部由财政所人员兼任,设中心主任一名(财政所长兼任),总会计一名,代理会计3名,微机记帐员1名,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河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记录和反映村级财务收支及资金增减变动情况,认真做好村级财务的会计核算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现行的财经法规对农村财务管理有明确的政策要求。在不改变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分配权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河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临城县村财乡代管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村级报账员《报账制度》、中心代管会计《票证审核制度》、中心总会计《资金拨付制度》,乡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凭借专业技术优势,帮助村委会管理村级财务,同时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三、村财乡代管机制运行良好
截至目前,我乡村财乡代管机制运行良好,这主要得益于财政局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村委会干部的正确认识和深刻理解;得益于农村党员、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热情拥护。
四、强化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显成效
我乡实行村财乡代管的做法,运行几年来,初步取得了一些效果,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改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20多年来,村级财务各行其道、会计账目不健全、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不规范局面。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村级财务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个别村会计人员更换频繁,财务制度不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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