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认真监督和积极支持下,在市安监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和“争创安全生产示范县、示范乡镇”活动为主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并趋向好转。1-6月,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7起,死亡19人,重伤1人,未发生重大以上和危及社会稳定的安全事故。其中煤矿事故3起,死亡3人;道路交通事故13 起,死亡14人;危险化学品事故1起,死亡2人,各行各业均未突破上级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与去年同期比较,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2%、30%,其中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分别减少1人,道路交通事故减少7起、少死亡9人。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基础,规范管理
(一)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年初,我县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分解下达各项控制指标,并收取目标管理保证金。在总结历年经验的基础上,县安委会制发了《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我们根据创建“安全生产示范县”、“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要求,及时修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计分办法。参照县里做法,乡镇与责任区、站所、村(居)委会、主要生产经营单位,部门与下属机构和单位,全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各乡镇、各部门也完善了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岗,明确到人,并收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证金,将安全生产纳入了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极大地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对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各乡镇都明确了一名乡镇领导、一套班子、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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