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形象改造及电器等所有项目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1.4. 承包范围: 。
1.5. 工程期限:年月日交付使用.
1.6. 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 本协议条款服从签定的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3.1.1. 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
3.1.2.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3.1.3.督促乙方确保主合同责任的全面履行。
3.1.4. 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有权要求乙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3.1.5. 制定施工进度总计划,并负责安排乙方实施;
3.1.6.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两份,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1.7. 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管理,批准施工技术方案,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认定合格后在有关技术资料中签认;
3.1.8. 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批准有关质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作;
3.1.9. 按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洽商单、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返工、整改,乙方不得有异议;
3.1.10.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落实,有权对进度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3.2. 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3.2.1. 必须以甲方利益和名誉為重,任何时候均不得做出有损于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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