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行项目法施工,强化项目管理,增强企业集团优势。通过招投(议\邀)标程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帮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将 与乙方设立塘厦新亚洲工程部 ,为了新亚洲工业城三旧改造项目顺利承包及东莞、佛山等地乙方协议标工程的挂靠,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工程地点:
1、工程名称: 东莞新亚洲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
2、工程地点: 东莞塘厦
3、合同造价: 大约5亿元人民币〈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
第二条 承包指标:
1、工期指标:工期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工期为准。
2、质量指标:质量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质量为准。
3、管理费用:按工程结算总价为基数,上缴给甲方 1%(不含上缴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各种规费和税金)。
4、安全指标: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出现死亡事故,重伤频率控制在0.5‰以内。
5、文明施工指标: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公司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贯彻ci标准,争创文明工地。
第三条 费用交纳办法:甲方按规定在收取业主工程款的同时每次收取业主付款的 1 %(其中暂扣税金(按国家税率定%、履约保证金(按业主要求定%)(该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无拖欠分包工程款、材料款、单位员工和农民工工资等债务,工程资料、结算资料等相关资料完整上报公司并收到质保金后随质保金退还。)、
第四条 双方的责任:
一、 甲方的责任:
1、 负责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并组织指挥乙方实施合同。
2、 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预结算。
3、 组织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4、 负责工程款的收取、管理并监督项目对资金的使用。
5、 负责该项目工程成本和财务开支的审计。业主的工程款项到达账户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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