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新版房屋承租居间合同范本3篇

  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以下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3篇新版房屋承租居间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新版房屋承租居间合同范本一

  委托人:

  居间人: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                     ;楼房为   室   厅   卫;平房为    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        ;楼层:     ;朝向:     ;建筑面积:       平方米;月租金标准:       元;大致租期:     ;房屋用途:          ;其他条件:  。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     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             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

阅读全文
相关文章更多>>
最新发布文章更多>>
房地产租赁合同模板
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补充协议
房地产代理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