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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房地产经纪合同模板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青岛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是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推荐,仅限青岛网上房地产会员单位使用。

  2.甲、乙双方应仔细阅读,慎重签订。

  3.合同空格内由甲、乙双方商定后如实填写;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4.签订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均应互相交验对方有效证件、证明。

  5.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提交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的原件。乙方应出具保管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的原件的收件凭证。

  6.代理人签订本合同时,应交验有效的委托授权书。

  7.甲方要求乙方代为收取、支付定金、租金、房款、中介费、服务费等费用的,可通过青岛网上房地产指定银行划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事项。

  【居间出售】【居间购置】【居间出租】【居间承租】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件和证明,证明甲方是具有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见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和证明,证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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