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中介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经甲方介绍,乙方【独家】【非独家】委托甲方协助承租位于的房地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确认承租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房地产的使用性质为,建筑时间 (以为准);
2.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3.该房地产租金 ,押金 ;
4.租赁期限: 个月,从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
5.乙方同意付款方式: ;
6.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出租支付】【税费全部由承租方支付】;
7.交楼状况: 。
8.其它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核实房地产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给予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当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承租的房地产。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地产租赁方面的咨询。
4.甲方应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
房地产租赁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5.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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