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开户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办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第二条 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同时,作为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用户,甲方必须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第四条 甲方决定在乙方开立网上证券委托帐户前,须对下列定义有较为明确的认识:
1、
2、 买入:投资者须先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帐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
3、 卖出:投资者将帐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委托方式。
4、 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买入或卖出委托的一种委托方式。
5、 交易帐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帐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帐户的总称。
6、 资金余额:投资者当日资金帐户中的现金余额。
7、证券余额:投资者当日股东帐户中的有价证券余额
8、资产总额:帐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9、委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10、 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1、 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帐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2、 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 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帐户和证券帐户之间的资金。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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