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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经纪合同(二)

  本期货经纪合约由以下目录文件共同组成

  目录

  一、客户须知

  二、客户守则

  三、客户声明

  四、开户申请表

  五、授权书

  六、印鉴卡

  七、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八、期货业务委托代理协议

  九、电子化期货交易风险提示书

  十、电子化期货交易协议

  十一、电话委托/传真系统操作流程

  十二、客户修改密码回执

  一、客户须知

  第一条 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不得对客户作出获利保证或者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客户明确期货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没有根据的,并且声明从未在任何时间从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员处得到过此类承诺。

  第二条 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客户不得要求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

  全权委托指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代客户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第三条 在期货交易所限仓情况下,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按照限仓规定限制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

  当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要求时,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有权对超量部分强行平仓。

  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第四条 在期货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对客户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有权未经客户同意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

  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第五条 客户对交易密码必须妥善保管,并适时更换。如因交易密码泄露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六条 客户在交易成交后第二个交易日开市前半小时,既未对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也未在交易结算单上签字确认的,视为对交易结果的确认。

  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在每日交易收市、结算完毕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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