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控系统安装(改造)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电子监控系统安装(改造)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签订地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闭路监控系统安装(改造)工程。
2.交货及安装(改造)工程地点: 。
3. 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改造)和调试,并确保通过有关技防办部门的验收。(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第二条 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总造价
1.本监控系统含税总造价(含感应卡费用)为人民币 _____ __元,(含/不含增值税,税率: %)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按第 种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2)工程全部完工,测试成功即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 ;
(3)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初验验收合格,并且系统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再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2.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 %,保修期满后支付 %。
第三条 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进场,到__ 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完成安装(改造)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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