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职业教育中心学前教育专业
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
甲方(实习单位):
乙方(实习学生):
丙方(学校部门):南宫市职业教育中心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中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中
[20xx]16号)“中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的专业技能,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赴 幼儿园顶岗实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信守。
实习时间:20xx年 10月7日至 20xx 年 11 月 11 日
一、甲方职责和义务
1、甲方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条件下工作,并明确乙方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2、甲方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内部员工的要求对乙方顶岗实习进行管理,并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3、与丙方一起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以及职业道德教育,并委派幼儿园内骨干员工对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实习指导。
4、实习期间,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
5、实习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安排,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6、顶岗实习结束后,根据乙方的具体表现进行考核和评定,并签署鉴定意见,以作为考核乙方实习效果的依据。
二、乙方职责和义务
1、服从安排,积极参加顶岗实习。
2、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在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实习单位的考核,尊重实习单位的各级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3、顶岗实习期间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如因不服从实习单位管理而造成的伤害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4、定期向校内指导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汇报自己的情况,及时了解学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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