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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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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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邀请乙方模特参加由甲方主办的 (下称‘’活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 甲方邀请、乙方同意模特以工作身份参加活动。
2、 活动名称:
3、 日期:
4、 地点:
5、 活动时间:
6、 活动时长:
7、 乙方保证模特在活动开始前半小时到场,在模特相关的活动部分结束后即可离开现场:除此之外的活动其他部分,模特可自愿参加。
第二条 酬金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项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为人民币 元整。
2、甲方在活动结束当场付清所有款项。
如未按本协议支付,乙方有权拒绝肖像权提供甲方使用。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
2、 甲方需安排、提供及支付模特和随行人员于活动行程期间的伙食及车费用(早、午、晚)。
3、 甲方保证不要求模特与活动期间做任何危险、不雅、不当、淫秽、暴力、违反善良风俗、暴露、政治敏感或可能危害模特或他人的形象与名誉的演出,保证活动现场没有任何可能损及模特安全或健康的事情。
4、甲方应做好活动期间及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活动场所符合安全标准,并为模特及随行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如活动期间(包括前往活动地往返过程中)由于任何原因,模特及乙方随行工作人员患病、受到人身伤害或其他意外事件时,甲方应支付全部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明确责任后,由甲方向直接责任者追偿,如确有必要,乙方将给予配合。如模特或随行人员因此另行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乙方将在所得保险金额范围内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确保模特在活动前(即 年 月 日 点前)到达活动地点。
2、乙方保证模特对甲方的活动组织工作及甲方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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