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车位买卖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车位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方):
联系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甲方将位于东莞市 路 号 小区地下 区 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转让给乙方。该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详见附件1。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
2、付款方式: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 万元; 在双方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后支付 万元;余款1万元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3、过户过程产生的契税,由 方负责。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