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签订借款债权转让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借款债权转让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赵晶玉。女,系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山弯乡,七一组,身份证号:220402,
委托代理人:苑庆伟,男,现住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三合小区,身份证号:
乙方:江 女,现住辽宁省沈阳,身份证号:
一, 甲方是通过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依法专门收购中国建设银行不良贷款,并依法于20xx年8月7日上午,委托公开拍卖所收购。
二, 甲方根据不良贷款资产的特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似就其收购的不良贷款债权以转让方式进行处置。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不良贷款债权事宜,达成如 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甲乙方均具有本合同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三, 不良贷款:在本合同中是指甲方在拍卖会直接收购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依法专门收购中国建设银行辽宁本溪分行收购并加以管理和处置的贷款,甲方转让乙方的债权,乙方对债权享有并依法转让的权利。
四, 甲方在转让不良贷款债权,乙方受让后,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对受让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但乙方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五, 甲方在转让债权时金额必须是在拍卖会上收购金额相附。
六, 转让标的:甲方向乙方出让对(本溪市房屋修缮公司)等三户债权共计三笔不良贷款债权,帐面金额为人民币(柒佰玖拾叁万元)小写(7.930.000.00)具体详见本合同咐件。
七, 前款不良贷款债权帐面金额包括,不良贷款债权原合同本金,截至转让基准日按原合同产生的利息,罚息以及实现债权发生的应由债务人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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