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办公室装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
5。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
(3)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委托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开工前1天,甲方腾空装修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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