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
3.施工面积:建筑面积1569.87平方米。结构形式:钢混结构
4.工程范围:(1)水、电、暖气改造安装;(2)internet网络线路、电话线路布局(3)地面、墙体、房顶改造及房间隔断布置(4)消防改造等。
5.工程承包方式:采用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细化、包相关单位如:物业、消防验收)方式包工包料。(由乙方提供材料清单)
6.工程造价:
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第二条: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成本进行全面监理与控制。 (3)委托 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经甲方确认后,作为施工的依据。施工前拟定材料使用清单(含被选材料的品牌、产地、规格等)和单价交甲方审定,经甲方审定后,乙方方能组织施工,未经甲方审定而乙方用于施工,甲方有权不认可乙方所购材料。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并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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