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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地:

  合同编号:

  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卡通小台灯(61000293)、折叠电吹风(61000294)、明霞玻璃办公杯(61077781)、紫砂办公杯(61077782)](以下统称货物)。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包括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详见附件;

  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以及保修服务,详见附件。[说明: ]

  第二条 价格

  2.1卖方根据本合同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总价格(“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贰万叁仟五佰]元整。(小写[¥: 123500.00]).

  2.2合同总价除了包括本合同中全部货物本身的价格和保修等服务费用外,还包括:

  (1)使货物适于运输及多次装卸操作的包装费用

  (2)卖方负责运送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装卸等费用)

  第三条 支付

  3.1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买方付至卖方的如下银行账户: 开户行:颖东工行颍河分理处

  银行地址:阜阳市

  户名:  账号:

  3.2买方应按以下条款向卖方支付合同款项:

  3.2.1交货付款

  卖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全部交付货物并完成验收,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9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的货款,即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叁仟伍佰]元整(¥:[123500.00])。

  3.2.2保修款(尾款)

  货物保修期满且收到卖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不适用]%的保修款(尾款),即人民币大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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