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珠宝合作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20xx05378 合同签订地:江西省南昌市长运公司

  甲 方:万菊江

  登 记 注 册 地:江西省南昌市

  营业执照注册号:36010020xx589

  法 定 代 表 人:万菊江

  邮 政 编 码:330000

  电 话:0791-86255985

  传 真:0791-86255985

  乙 方:戈街仂

  登 记 注 册 地:江西省余干县黄金埠

  营业执照注册号:361127600099209

  法 定 代 表 人:戈街仂

  邮 政 编 码:335100

  电 话:0793-3271554

  传 真:0793-3271554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甲乙双方就深圳市金大福珠宝有限公司的“金大福珠宝”县级代理一事,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公平诚信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是合法的独立运营的公司,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

  2、乙方在所代理的地区拥有良好的地政关系和高效独立的运营团队。

  3、拥有独立、充足的项目资金,同时对珠宝行业有着浓厚的兴趣。

  4、乙方在所代理区域的县级城市,拥有使用面积大于100平米的珠宝饰品展厅,作为独立运作“金大福”项目之用。

  二、代理地域及地址

  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获取“金大福珠宝” 江西省及南昌市的余干县代理经销权,自愿接受甲方经营理念,认同并服从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

  2、甲方授权乙方在江西省南昌市开办“金大福珠宝”产品县级代理店。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乙方以该区域“金大福珠宝”产品代理的形式授权地址经营甲方的金大福品牌珠宝系列产品,经营方式为批发。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加盟条件,发展以零售为经营方式的加盟商。

  (2).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的一切经营行为提出意见,乙方应按照意见的合法性、合理性予以考虑。甲

阅读全文
相关文章更多>>
最新发布文章更多>>
培训班合作协议
合伙开店协议
两人合伙协议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