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新建宜宾至高县庆符一级公路
2、 项目概况:高县对外交通运输主要依靠公路,现有的宜高路是省道s206的一段,技术标准为二级,路面为水泥路面,现有交通量已达到8000辆/日,目前该公路的技术状况已不能满足高县、筠连两县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随着储量达30亿吨的筠连煤田的开发,每年新增运输量近1000万吨,新建宜庆路的要求十分紧迫。
3、 建设性质:新建
4、 建设内容:新建宜庆路全长41.52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路面宽度为20-22.5米,中型桥梁2座,中型隧道2处。
5、 建设工期:全部建设工期预计为2年
6、 投资估算:总投资6.72亿元(高县交通局XX年核定)。
7、 市场效益分析:估算公路建成后年过路收费收入达0.9亿元,投资回收期为9年。国民经济内部效益率19.37%,大于社会折现率12%。(据测算XX年通行量达8674辆/日)。
二、合作事宜
1、 合作性质:股份合作,甲方以现金(汇票)2亿人民币、乙方以现金(汇票)400万人民币注入作为前期启动资金。
2、 成立项目公司:待双方资金(汇票)同时到位宜宾指定银行时,待取得高县政府相关人员授予业主权书面承诺后,立即成立项目公司,双方所占股份比例为甲方60%,乙方40%,董事会成员派出为甲3乙2,董事长由甲方代表出任,总经理由乙方人员出任。
3、 分工协作:
甲方乙方政府关系协调项目、财务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建成项目管理、日杂事务管理。
4、 人员管理:项目公司聘用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或双方推荐,原则上推荐人为被推荐人的工作情况负责。乙方负责本项目公司所有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
5、 利益分配:项目收益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分配。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保证落实本项目前期资金2亿人民币(汇票)的合法、真实,监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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