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易遨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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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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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拓易遨软件市场,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甲方以下列条件确认乙方为甲方的特约代理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作为甲方的特约代理商(非独家代理商),从甲方购买第二条规定之产品,以销售给第四条规定的区域最终用户。
二、本协议适用于甲方所有的版权软件产品。
三、合作期限:1年
四、区域及用户群:本协议明确规定区域范围为 。
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向甲方进货数量不低于 套,累计进货额不低于 元。
六、价格:按甲方制定的统一报价提供给乙方的进货折扣率为:
(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发布权属于甲方)(价格按开具技术贸易发票计算)
产品系列 折扣率 批量奖励 备注
易遨不动产erp系统(b/s广域网连锁版)
易遨不动产erp系统(c/s单机版)
易遨不动产erp系统(c/s单店局域网版)
易遨不动产erp系统(c/s多店广域网版)
易遨售楼系统
易遨装饰erp管理系统
以上产品对最终用户的售前培训、产品安装调试、售后技术服务均由乙方承担。
七、价格保护
甲方的某版本软件降价(统一报价后),将在三天内对乙方公布,并对此前30天内购买的该版本软件进行价格补偿:
1、遇节假日,不延长保护期;
2、非代理进货和定制软件不予价格补偿;
3、价格补偿仅用于下一次进货。
八、代理商购货信贷额度
乙方与甲方正式签定代理协议后,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请购货信贷额度;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购货信贷额度,乙方只能用于订购甲方产品。
2、信贷额度最高时间期限为货发出之日起30天,(甲方发货之日起30天内,乙方必须款到甲方帐户)。
3、在乙方提供购货信贷额度的时间范围内并签定有效订货合同之后,乙方采取先提货后付款的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不适用于第一次购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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