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兹有甲方 钢结构工程,按每平方米 元单价人民币承包给乙方 。包工不包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址: 区 镇 (乡)。
二、工程内容:
在此工地进行文明施工,电焊机等工具上下班要进行收放,下班后关闭电源。
1、分墨放线
2、下料制作
3、油漆制作
4、安装制作
5、清扫场地
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计算方式:按瓦面收方计算。
五、付款方式:
1、进场三天后由甲方支付乙方生活费总工程款的 %(人民币);
2、主架完成80%后付工程的 %。
3、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后,在三日内付清工程余款。
六、本合同工程完工后,工程款支付完毕后合同自动失效。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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