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单位):
负责人:
乙方(受聘教职工):
身份证号:为了依法维护双方权益,根据现行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议,特订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试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执行完毕,经双方协商,再签订正式合同,否则,合同终止。
二、工资待遇:
(一)、副园长 元/月,教师 元/月,后勤 元/月。
(二)、保险: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元/年、医疗保险按新农合或居保参保,工作期满一年后,凭发票给与补助(购买养老保险金额不足 元的按实际金额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政策办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2、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3、制订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4、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当月10日按时足额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报酬。
5、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政治修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指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3、服从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热爱教育事业,刻苦专研教学业务,积极投入教育改革,参与教育实验工作。
5、乙方为本人工作岗位的第一责任人,因本人直接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若须中途终止合同的,则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从提交书面合同当日起,满30天后方可辞职,终止合同。
四、聘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因政策、自然因素造成幼儿园不能办学的,合同自动终止,双方无争议。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未与甲方协商,不得随意辞职外流、离岗等,否则因此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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