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企业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
乙方: (执业药师)
身份证号码: 地址: 。
甲方因经营需要,租用乙方执业药师证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聘用协议书,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合同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甲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双方因需要续签合同时,可提前二个月协商。
二、乙方提供执业药师证书,按年支付,年工资元, (大写: )。
三、甲方仅使用乙方的药师资格证办理药品销售相关证照及相关手续,公司盈亏及其他一切经营责任均与乙方无关,甲方必须严格按照该药品经营公司有关证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开展经营业务。甲方在经营活动中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发生违法经营时出现的一切后果,应自主解决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甲方需认真负责进行经营活动,确保质量和安全,对经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四、在协议期内,乙方必须按规定接受执业药师注册期间所必需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修满规定的学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实报实销(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培训费及体检费等)。甲方在认证期间如需乙方到店配合,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协调时间。
五、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解聘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甲方不得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证书使用费。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的,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六、乙方保证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在聘用期内收到甲方通知时,配合甲方工作,甲方应承诺不得将乙方证件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如发生泄露情况,乙方有权利收回证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本协议经双方或双方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甲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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