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幼儿园保育员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金盆镇中心幼儿园
乙方(受聘教师):
甲方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为幼儿园小班保育员,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20xx 年 8 月 30 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15 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教育法规、教育教学业务等培训及辅导;
2.甲方应每月按时支付工资。
3. 甲方应组织安排受聘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修等活动。
4.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5.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6.甲方保证受聘人员享有同类人员同等的学习、民主管理、政治荣誉等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并认真执行定期向园长做工作汇报。
2、服从工作安排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各班教师团结合作,确实做好本园教育、保育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3、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随时维护幼儿在园所内之健康安全及辅导幼儿之身心发展与个别差异。
4、严格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户外活动与游戏时间安全。
5、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6、坚持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期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8、乙方应遵守本园的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随意请假。有特殊情况的,全期最多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天。(特事特批,请假期间扣除当天的基本工资)。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矿工论处,扣发本月全勤奖。
9、极力保障幼儿在园安全,因工作失误造成一般责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