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解除。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个月,经双方协调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通知对方。
3、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第二条: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管理业务咨询(包括人力资源、市场营销、战略咨询、业务流程);
2、负责公司经营业绩提升;
3、负责营销团队管理(业务部门和导师队伍);
4、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5、负责公司营销方案策划;
6、负责公司人员培训;
7、参与公司重大会议及活动;
8、参与公司各项营销活动并进行现场指导。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关系
1、工作时间:
(1)、该岗位属于公司编外岗位不收公司考勤制度约束,工作期间到岗时在公司前台考勤处登记;
(2)、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上班时间;
(3)、每月保证最少工作时间为 天,不足 天扣除底薪700元;
2、劳动报酬:底薪+提成
(1)、乙方基本保底工资为 元/月;
(2)、提成:营业额45万以内按照公司营业额的1%总提,营业额按照公司营业额的1.5%总提。营业额万以上,按照公司营业额的1.5%总提。
(3)每月公司正常发薪日核发上月工资。
第四条:工作纪律和奖赏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如违反工作职责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除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受到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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