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单位):陆丰市第二运输公司高铁专线事业部
营业执照号:
乙方(受聘乘务员):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业务需要聘用乙方为本公司客车乘务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聘用合同书,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试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聘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有指挥、调度乙方参加运输业务的权利,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励、处罚、辞退的权利。,
2、甲方每月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甲方必须与乙方协商并取得乙方的谅解,并定出付还的期限;若甲乙双方不能对此达成共识,则甲方须无条件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应得工资报酬;
3、有权利和义务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文明礼貌教育,提高乙方的安全意识、服务质量和业务素质;
4、甲方应保证其车辆的各种证照齐全、车况良好,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车辆进行投保。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利享有公司规定的薪资、奖励、福利及休假等待遇;
2、乙方必须证照齐全,提有符合甲方要求的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及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若证件有假,乙方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现任和经济责任。乙方的所有证件费用包括年审费,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驾驶甲方车辆时证照丢失,一律由乙方负责(包括补办手续及费用);
3、乙方须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公司形象,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服从甲方的调度和派遣,协调同事关系,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高标准完成甲方交办的运输任务;
4、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公司规定的司机行为规范,依照相关奖惩规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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