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护林员聘用合同
湖北中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护 林员:
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有林场护林员管理办法》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域
管护区名称:
管护面积(亩):
管护区域森林资源状况:
二、管护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六个月。
三、双方职责和权利
(一)公司职责和权利
1、根据护林员管理办法对护林员管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
2、领导、协调、指导护林员的工作,对护林员进行培训,配备管护所需设备。
3、负责对护林员进行考核。
4、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护林员工资。
5、根据护林员的工作情况,决定护林员的聘用、奖罚及管护区域的调整。
(二)护林员职责和权利
1、护林员的权利。
(1)对盗砍滥伐、乱捕滥猎等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制止并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2)对违章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请林场或林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2、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国有林场组织管护区的造林、抚育、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等各项经营活动。
(2)巡护本责任区山林,专职管护好责任片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负责记载护林过程中的各方面情况,详细填写巡山记录。
(3)认真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关规定,按照管护合同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本保护区域的森林、林木、林地不受破坏。
(4)深入管护责任区山头地块巡山护林,及时发现人为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竭尽全力制止,并及时报告国有林场或者林业有关部门,协助查处盗伐林木、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案件和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5)协助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制订防火公约。负责管理本责任区野外用火,督促乡规民约和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