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单位:XX建筑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被聘用人:XXX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承建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程施工需要,为了加强施工技术力量,决定聘用乙方为该工程安全员,为了明确双方在今后工作中的权、责、利关系,经协商一致,具体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
三、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范围:
1、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地下管道、机械设备、电气线路、仓储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和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3、正确填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报表,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和意见。
4、处理一般性的安全事故。
5、按照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聘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合同终止。
五、工资待遇: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实行月工资,每月4000元人民币,不足一月按月工资/天数计算。工资包括各项福利待遇。乙方可在工程期间预支生活费,不超过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工资的发放时间是每月1日至5日,若发放日适逢周末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假期结束。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认定乙方管理技术等原因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需7日前提前通知乙方,工资按4000元每月结算。
2、乙方若因个人原因不能顺利施工至工程完工,需提前7日通知甲方,工资按元每月结算。
七、考勤制度:乙方每月出勤率应达到二十天以上,每天出勤时间不少于八小时,否则,每月出勤率少于二十天和每天少于八小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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