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东楼学区后郝小学校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张小玲
乙方(劳动者)姓名: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诚信原则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20xx年9月16日起至甲乙任一方因故无法持续合同日止。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以下工作:
1.根据学校要求负责每天食品饭菜的烹饪、烹调加工。并负责检查食品、蔬菜及原辅料的质量,发现腐烂、霉变、过期等不安全的问题食品原料,及时汇报学校分管领导。
2.负责进行蒸煮食物、择菜、洗菜、切菜、淘米等食品粗加工和抬饭、端菜盆及各个学生食品饭菜分配。
3.学生就餐结束后负责对餐厨器具、淘菜池和洗碗槽(池)等餐厨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食堂环境卫生打扫、消毒等工作。
第六条:乙方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食品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劳动纪律、规章和制度、职责。
第七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结清劳动报酬,交接相关物品和工作事宜,但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
1.乙方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此项学校统一办理)
2.乙方必须按时上岗,以保证师生按时进餐,具体时间为:早饭7:00;午饭12:00;晚饭6:00。若一月内迟到次数超过三次,本月全勤奖金取消。乙方早晚饭可酌情轮流上岗,午饭必须二人同时在岗。且工作期间要团结合作,不可推诿责任,借故耽误工作。
3.乙方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食堂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安排,做好学校安排的食堂有关餐饮服务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4.乙方随时保持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头、勤换衣服、上班前对手进行清洗消毒、必须穿工作服上班)和食堂清洁,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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