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具体部分:电话: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聘岗位:医生护士技师其他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
兹有聘请单位(甲方):决定聘请乙方(受聘人):从事相干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聘请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月。聘期满前壹月
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二、工资待遇与赏罚
1、试用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2、正式聘请期月工资为:医生元、护士元、技师元、其他元。
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延续、稳定,每月工资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请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
4、试用期与正式聘请期月工资中均包括医疗、养老保险等用度,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
5、聘请期享受所在部分(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是非自定,报院财务备案。
6、正式聘请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
7、聘请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赏罚时,同即是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积极其乙方提供展开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请部分负责安排。
2、及时按相干标准向乙方兑现工资及赏罚资金。
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消除聘请,但需提早7天通知乙方;聘请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由于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消除聘请,同
时应提早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以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等用度兑现。此款中提早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分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
4、对相干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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