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中,很多开发企业将商品房销售交由专门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双方因房屋销售代理发生的纠纷日益增多,签订房屋代理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代理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务实的原则,就位于三门峡市, 甲方开发的“圣通国际花园”综合楼盘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约 万建筑平米达成销售推广资金管理总代理意向,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第一条 代理内容
1.1在合作合同期内, 甲方指定乙方为该项目的全国独家销售推广总代理商。负责本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的所有营销推广及各销售渠道之整合、总体销售调配。
第二条 合作期限
2.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至小区房屋销售、结算结束;
2.2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就是一家人的思想 ,同心同德、相互积极配合工作,计划方案的变更等合作,以书面函件的方式进行工作通知与回复。
第三条 广告费
3.1乙方负责提供各阶段广告推广计划,呈报甲方审定,广告费由甲方直接支付。
3.2该广告费系指:所有因本项目而产生之案场包装、报纸、杂志、海报、楼书、网站、短信、户外看板、赠品、沙盘、促销活动等一切与项目销售推广有关的费用支出;
3.3为了保障销售有效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办公案场,乙方提供营销方案,甲方给予装修并配置必要办公、水电、通讯设备。
第四条:价格的确定
4.1甲、乙双方协商制定科学的价格策略,入市前制作详细《价目表》作为销售底价,经双方签字盖章确定,作为销售代理的底价;
4.2根据市场行情及时调整价格。调整后超出双方确认的《价目表》底价的部分为溢价部分;
第五条 佣金提成
5.1对于底价部分销售提成,底价定为 元每平米 按照销售底价的计提,对于溢价部分的销售业绩,甲方、乙方按照 5:5比例分配,乙方佣金按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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