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广告位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位置: ( )
二、规格:尺寸为: 宽× 高。
三、租赁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四、费用:
合计人民币 元整(¥: 元(包制作、安装、维护)以上费用均不含税收。
五、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
1、负责与小区物业公司的协调工作及一切办理费用;
2、协助乙方进行广告布幔的制作安装;
3、负责协助乙方广告布幔的日常维护;
4、协助乙方负责广告布幔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报告,如需更换版面,甲方应协助乙方;
乙方:
1、负责协助广告布幔的设计。
2、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因广告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关于影响原状的约定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现有广告载体的原状。如要更换广告版面,应提前告知甲方。
八、合同期满的约定:合约期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应提前30日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续租合约,费用另行约定。
九、提前终止合同的约定: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如因城建、规划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退还终止日到合同期满日的广告费用。
乙方在广告发布期间如有违法或违反本合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
十、违约责任: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其他:本合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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