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之原则,在严格遵守《广告法》《合同法》等中国有关法律及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于乙方公交移动电视媒体广告发布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严格遵守。
一、广告发布内容:
二、合同金额:
1.广告形式:贴片
广告单价(月/RMB元)
发布时间(月数)总净价(RMB元)
三、付款要求:乙方每月播放完甲方广告后,在下月初,乙方向甲方上月广告播放监播报告,甲方对监播报告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指定账号汇入上月广告费用。
1、付款方式:
2、其他:
四、广告与制作:
1.甲方需在广告刊出日前5个工作日将广告片交达乙方;
2.如甲方需乙方广告影音制作服务,则按照乙方相关服务标准进行收费;
3.广告素材内容的要求:广告材料Betacam,AVI,或Flash文件(文件精度要求25桢/秒,或720*576像素以上);
4.如因甲方延误上述文件及广告内容而导致广告发布无法按期开始,乙方不承担发布期的补偿。
五、广告审批:
甲方在向乙方提交广告片时,须同时提交下述资料: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如:许可证等);
2.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产品合格证、商标证书等);
3.按各地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各级部门审批的相关文件;
4.医疗相关类广告审批由甲方负责相关部门广告审批文件;
5.乙方有权对甲方资料进行审查,并保留对广告发布的最终决定权。
六、违约责任:
1.由于天气或设备实际运转情况,乙方在实际发布时,可能有5%的偏差,属正常情况。
除以上情况,如乙方有漏播、错播之情形,乙方应按漏错播一次补播两次对甲方进行补偿,补播时间由甲乙双面书面确认;
2.甲方欲延迟发布广告内容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调整广告排期,乙方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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