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发布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短信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服务内容
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要求和约定标准提供短信广告服务,由甲方支付相应价款。
1.2 广告发布概况
1) 发布内容: 。
2) 发布期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 发布数量:文字短信: ;彩信: 。
4) 发布单价:文字短信: ;彩信: 。
5) 其他约定: 。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2.1 本合同价款 固定 (固定/暂定) 为: 陆仟 圆整(¥ 6000 元)。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各类成本、政府报批费用、利润、税金等,并不因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因素调整。
2.2 本合同付款方式采以以下第 A 种方式付款:
A.一次性付款
广告发布并经甲方确认后 15 日内支付。
B.月度支付
1) 每月 1 日前,甲方提供本月发布结算单,约定投放广告的信息数量以及乙方相关赠送内容;
2) 每月 5 日前,乙方提供上月发布结算单、月度发布报告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后 3 个工作日内确认或提出修改内容。甲方确认后,则在每月度投放期满后 25 天内付款。
2.3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有效发票;乙方未提供有效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2.4 支付方式采用:□支票 □转账 □现金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 ”业务系统,通过短信方式向特定用户群发布个性化短信。
3.2 甲方可以随时检查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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