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投放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xxxxx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双赢的原则共同建设xxxxx系列产品的终端网络形象,共同打造“xxxxxxxx行业一流品牌。
一、宗旨:合理利用有限资源,积极开拓无限商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给予1.5%的比例作为乙方的地方性广告形象和促销费用。
2.2、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免费提供一定比例的广告宣传品。
2.3、甲方免费提供“xx”的xxxxxx予乙方,以作为乙方xxxxxx地方性形象建设的统一资料。
2.4、除本合同书规定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终端市场建设的情况作相应的政策和决策,并要求乙方严格遵守。
2.5、甲方有权对地方性广告的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进行审核、审批及管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享有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费用的权利。
3.2、乙方有义务垫付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制作和地方性促销活动的费用。
3.3、乙方务必按甲方的vi手册(vi光盘)上统一的商标、颜色、图形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不得擅自更改。
3.4、乙方务必对自己区域范围内的“北奥”终端形象进行管理:
3.4.1、 制作给予二级代理商(经销商)的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务必保证展示时间达壹年以上。
3.4.2、 海报的展示时间务必达两个月以上。
3.4.3、乙方不得将任何品牌的广告品布置在甲方的展柜或展架上,也不得将任何品牌的产品摆放在甲方的展示柜内(上)或展架上。若有违反者,经甲方查实将重新审核对其广告宣传品的发放,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
3.4.4、若乙方不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终端形象损坏,经甲方查实,将从其信誉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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